還記得網絡熱詞“70碼”嗎?2009年5月7日發生在杭州的一起交通事故,致大學生譚卓當場死亡,肇事者胡斌的行為,對其傢庭背景乃至替身傳言的猜測,曾引發網友的憤怒狂潮。而就在譚卓的五年祭日到來前,胡斌本月2日再度釀成車禍,還是在杭州,他駕車發生側翻。
他是何時出獄的,為何能減刑?新駕照又如何獲得?這些都再度引發網友質疑。更有不少人對其駕駛行為表達擔憂,認為“應永久吊銷駕照”。
知情者:體驗過彎時失手
車禍信息最早由浙江衛視《新聞深一度》制片人@小裕老黃發帖,稱“觀眾爆料,昨夜西湖景區龍井路一白色轎車在行駛中翻車,駕駛者為5年前轟動一時的杭州‘57飆車案’胡斌”。
隨後,杭州警方將這起事件形容為一起單方交通事故,並不涉及人員傷害。
通報稱,5月2日22時30分,胡斌駕駛的浙A·B12××號小型轎車在龍井路西向東下山方向革命烈士紀念館附近的路邊發生瞭側翻。接警後,景區交警趕到現場,發現轎車側翻在路邊,無人員受傷。
據官方信息,當時車邊的一名年輕男子,自稱駕駛員。
經查,該名男子胡某,系浙A·B12××號小型轎車所有人,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件狀態均正常。警方對當事人作瞭酒精檢查,未發現酒駕嫌疑。隨後,這起事故被警方按簡易程序處理。
在當地車友論壇,這起交通事故引發瞭廣泛討論。南都記者註意到,其中一個車友論壇事後更新瞭幾條關於此事的信息。該論壇上次更新還是2009年胡斌飆車案發時。
胡斌的身份此後得到證實。當地媒體介入後援引知情人士的話稱,這名自稱駕駛員的男子是“杭州人都很熟悉的胡斌”。杭州本地一些車友會的內部消息稱,胡斌在事故發生時,“在龍井路上體驗過彎的感覺,一不小心失瞭手,車就翻掉瞭”。與此同時,杭州交警部門也證實駕駛員就是胡斌。
微博上的圖片顯示,當時事故車輛側翻在路邊,一名男子在車旁使用手機。
目前,側翻的寶馬125轎車已經被拖到杭州濱江一傢4S店維修。
杭州電視臺《我和你說》欄目在4S店中見到瞭送修的這輛車,畫面顯示,出事的寶馬轎車前排安全氣囊、頭部氣囊全部彈出,輪轂變形,大燈損壞,前擋風玻璃碎裂,車中還有翻車時帶進去的雜草。
“70碼”曾引發廣泛爭議
2009年5月7日晚,胡斌駕駛改裝後的一輛三菱轎車,在杭州文二西路違章飆車時發生特大交通事故,撞飛瞭經由人行道橫穿馬路的大學生譚卓,致使譚卓當場死亡。
警方當時調查認定,胡斌承擔全部責任。因在該案調查期間,杭州交警召開新聞發佈會提及“當時車速在70碼(公裡)”,這起交通肇事案因而被網友稱為“70碼”事件。
事件隨後的發展從調查到起訴都充滿瞭爭議。第一個爭議便是關於車速的認定,“當時車速在70碼(公裡)”,引發輿論強烈不滿,甚至一度出現替身傳聞。彼時輿論普遍認為,70碼的車速不可能將被害人譚卓撞擊後先是在空中翻轉,在撞到擋風玻璃後再度飛瞭出去。“有兩層樓那麼高,至少20多米遠”。
5月14日,鑒定機構出具的杭州鬧市“飆車案”相關技術問題的鑒定報告稱,肇事車輛存在違法超速行為,時速在84.1公裡至101.2公裡的范圍內。
5月16日,杭州警方就“70碼”的說法致歉。時任杭州市公安局發言人鄭賢勝稱,在調查的初始階段,交警部門在向媒體通報事故情況時,引述肇事者和同伴關於70碼的說法,是不嚴謹、不妥當的。
而胡斌當年7月亦向媒體坦承,他也感覺不是“70碼”。“我自己感覺有80碼,因為當時比較害怕,也怕連累朋友。他和我說,70碼,我就說瞭。低一點,畢竟出瞭這麼大一個事故”。
第二個爭議圍繞起訴罪名展開。關於胡斌是以交通肇事罪起訴還是應該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在輿論界和法律界都產生瞭分歧。這直接影響到法院的量刑。
認為他涉嫌妨礙公共安全的人士認為,胡斌對於在鬧市飆車所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完全持放任態度,屬於間接故意,所以仍當以故意犯罪論處。
最終,胡斌被以交通肇事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然而,此判決依然無法平息情理與法理間的爭議。有評論稱,雖然這已是目前立法條件下“最具司法智慧的判決”,但“判決合法,但未必合理”。
豈料時隔5年,胡斌再次釀成車禍,也引發瞭網友對於其駕駛行為的擔憂。
評論一面倒地對胡斌進行指責,認為“應當永久吊銷其駕照”,並質疑其駕照的合法性。
減刑出獄後重新申請駕照
公開信息顯示,胡斌的駕駛證因飆車案曾被吊銷。公安部第123號令第12條第7項規定,對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被依法吊銷駕駛證未滿2年的不能申請駕駛證。
浙江在線援引當地知情者的話稱,胡斌減刑出獄後於2011年8月29日再次提出學駕申請。胡斌申請重考駕駛證時已過處罰時限2天,故符合國傢法律法規,最終他於同年12月5日重新取得駕照。
知情人士透露,出獄後胡斌新考取的駕駛證目前已被扣3分,其名下的白色寶馬車還有三起交通違章記錄,其中一起是違法停車,已處理完畢;剩下的兩起則是違反交通信號燈。
浙江在線稱,按有關規定,兩次違反交通信號燈除罰款外還要扣12分,如果這兩起違章均是胡斌所致,那他將接受為期7天、每天8個學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
南都記者註意到,從“70碼”事件發生後不久到2013年10月,陸續有網友揣測胡斌的傢庭背景。而在今年這起交通事故發生後,類似聲音再度浮現。對此,胡斌2009年接受新華社采訪時曾回應:“他們所謂的富二代,我不知道什麼意思。網民人肉搜索應該知道我的傢庭背景,父母每天起早貪黑,賺錢不容易。”
回顧
曾反思
“開車還是規矩一點好”
在“70碼”事件以前,胡斌曾是杭州賽車圈裡響當當的人物,曾獲得首屆杭州卡丁車大賽冠軍。
《錢江晚報》2008年曾采訪榮獲冠軍的胡斌。當時他對該報說起奪冠心得———“跑得快不一定能奪冠。”在他看來,隻有最能把握快慢節奏的人才能笑到最後,“總結起來不外乎四個字———慢進快出,進彎道的時候應適當踩踩剎車,不要讓車子漂起來,出瞭彎道的加速一定要快。其實玩賽車,彎道是最關鍵的環節。”
南都記者昨日未能聯系上胡斌。他上一次出現在媒體報道中時穿著囚服,戴著眼鏡,向到訪的新華社記者袒露心聲,“對同齡人,我想說,在道路開車,千萬不能超速,就像我一樣。否則,要麼是給別人帶去傷害,要麼就是傷害自己,奉勸一些年輕人,開車還是規矩一點的好”。
彼時,胡斌被押送至杭州某監獄,稱在裡面要好好改造,出來能回報社會。胡斌還說,自己晚上經常做噩夢,聽到物體撞擊、玻璃破碎的聲音。
回應
杭州市中院:
胡斌減刑9個月
系嚴格依法裁定
杭州市中院昨晚公開回應胡斌減刑一事,稱2009年7月20日,西湖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胡斌有期徒刑三年。判決生效後,胡斌被交付至杭州市東郊監獄執行刑罰。2011年6月21日,執行機關以“胡斌在服刑期間認罪服法,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態度端正;2010年被評為改造積極分子;按《浙江省罪犯考核獎懲辦法(試行)》規定,胡斌服刑期間累計積分257分”為由向杭州市中院提出減刑建議。
為此,杭州中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1年7月5日在東郊監獄公開審理瞭胡斌減刑案,杭州市檢察院派員現場監督。兩名與胡斌同監區服刑的犯人作為證人在庭上陳述瞭胡斌服刑的表現情況,東郊監獄組織罪犯進行瞭旁聽。經審理查明,東郊監獄該減刑建議事實理由成立。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及《浙江省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若幹規定(試行)》規定,依法裁定對罪犯胡斌準予減刑9個月。
杭州網
本版采寫:
實習生徐露萍 孫曦 南都記者 王世宇(除署名外)
(原標題:“70碼”事件主角胡斌再釀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