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近日,中央紀委駐會副書記分成7個組,就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到地方進行調研,對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糾正“四風”工作進行指導。
值得註意的是,“中紀委駐會副書記”這一頭銜首次在媒體上公開使用。那麼,什麼是“中紀委駐會副書記”?“駐會”和“不駐會”在日常工作上又有何差異?
何謂“駐會副書記”
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公開信息,在中紀委現任的8名副書記中,除杜金才外,其餘7位均為駐會副書記。中紀委副書記杜金才同時擔任中央紀委副書記和解放軍總政治部副主任,並兼任中央軍委紀委書記、總政治部黨委副書記。
國傢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對人民網記者說,所謂“駐會副書記”就是指實際參與中紀委日常工作、處理日常性事務的副書記,一般分管具體的事務,在實際工作中有責有權。而“不駐會副書記”則通常擔任多個職務。
國傢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傢表示,此次由中央紀委駐會副書記分成7個組帶隊赴地方調研,反映出中紀委對於廉政建設的重視,是對深化改革中所強調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具體貫徹,這有助於在體制和機制層面為下一步的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打下堅實基礎,也有利於從戰略層面促進我國紀律檢查體制的深化改革。
19名常委8位“不駐會”
事實上,中央紀委常務委員會委員也有“駐會”和“不駐會”之分。中央紀委常委、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張紀南2014年4月15日在中紀委監察部網站進行在線訪談時說,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一次全會選舉產生瞭19名中央紀委常委,包括他本人在內有8名是不駐會常委,來自中央組織部、中直機關工委、中央國傢機關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審計署等單位。
在張紀南看來,這是工作機制的創新和完善,不駐會常委要結合各自相關部門和領域的實際,定期報告工作情況。
“不駐會常委工作的重點是協調中央紀委與所在單位的相關工作”,竹立傢表示,目前我國的反腐工作處於“治標”階段,如何轉向“標本兼治”、觸及其根本才是反腐工作的關鍵所在。“不駐會常委”的設立,有利於加強反腐的組織協調,有利於實現中紀委對於各部門、各領域幹部狀況、人事制度的監管,這對於完善健全紀律檢查體制、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具有很大作用。
此外,130名中紀委委員也不全是“駐會委員”。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十八屆中央紀委由130名委員組成,除瞭19名常委外,有31人來自中央紀委、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機構或與其合署辦公的內設機構,25人是地方紀委書記,25人來自於中央機構、國務院部委,17人來自軍隊,8人來自央企,5人來自地方領導班子。
“不駐會”常委或委員有何職責
“不駐會”常委或委員一般未在紀檢部門擔任具體工作,結合《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未在紀檢部門擔任具體工作的中紀委委員工作的幾項規定》,記者發現“不駐會”常委或委員主要有以下職責:
1、參加中央紀委常委會或中央紀委全體會議。
2、協調中央紀委與所在單位的相關工作。
3、向中央紀委常委會報告工作。
4、聯系所屬部門或地區的中紀委委員,瞭解他們所在部門或地區維護黨章、整頓黨風及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貫徹執行情況,聽取建議並向中紀委常委會轉達。
5、協助所在部門、地區黨的紀律檢查組織或中央紀委派駐部門的紀律檢查組的工作,幫助進行某些重大案件的調查處理。
6、承擔中央紀委委托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