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5月7日電 (韋柳 許婧)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邵志清7日在上海市政協重點督辦的“關於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條例建議”提案專題協商座談會上透露,上海官方即將公佈《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范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和使用。
在這份16條的《辦法》中,對公共信用信息定義的明確規定頗為引人註意。上海明確瞭信息的公共屬性和信用屬性,強化瞭公共信用信息目錄的法律地位。
值得關註的是,為保護隱私,上海將納入信息目錄的信息分為公開信息和授權查詢信息。在授權查詢的前提下,鼓勵社會依法合規地使用公共信用信息,規定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查詢日志長期保存。
在異議處理機制方面,上海明確規定,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中心是受理公共信用信息異議申請的單一窗口,將從異議申請、處理、保護等方面保護信息主體的合法權益。
就在上月,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正式開通運行,此舉被視為上海通過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有力措施。
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建設自2013年啟動,於當年6月3日實現面向政府部門開通試運行;2013年12月31日,實現面向信息主體開通試運行,但長期以來一直缺乏法律依據。
邵志清說,上海成立瞭專門小組展開辦法起草,即將正式公佈的該《辦法》不但借鑒瞭美國、歐盟、新加坡等國外發達國傢和地區經驗,並充分聽取上海行政機關、信用服務行業及服務機構等近170傢單位的意見。
該《辦法》保障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和使用,也為條件具備時擴大平臺信息歸集范圍留下空間,同時鼓勵信用服務機構整合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和社會信用信息,面對各類主體提供服務。邵志清特別強調,該辦法適用范圍覆蓋上海自貿試驗區。(完)
(原標題:上海擬發佈新政規范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