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王殿學 實習生楊磊 發自北京 昨日,位於北京核心城區的海淀區法院發佈傢庭暴力調研報告,稱不少當事人提出性暴力和財產控制作為傢暴,但是法院很難認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反傢庭暴力法列入5年立法計劃,南都記者瞭解到,關於傢暴的定義一直是立法調研中爭論的焦點。
海淀法院稱,自2011年以來,受理的涉傢暴離婚案連年上升,但認定的比例一直低於8%。另據廣東婦聯的數據,廣東各級婦聯近幾年接到的傢暴投訴均超過4000件。去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婦聯執委會委員李仁真表示,調查顯示超過1/4的傢庭存在程度不同的傢暴問題。傢暴還引起許多社會問題,南都記者從最高法院瞭解到,近六分之一的故意殺人案件與傢庭暴力有關。
海淀法院發現,在認定比較低的傢暴案件中,相比身體傷害,性暴力及經濟控制是更加具有隱秘性的傢庭暴力手段,當事人常因無“客觀”的證據而讓法官無法采信。
據瞭解,廣東省等省份正在制定地方性反傢暴的法規,而在制定的過程中,傢暴的定義也是一個難題。海淀法院認為,學理上及審判實務中對性暴力與經濟控制兩類傢庭暴力的認定尚無統一、明確的標準。
昨天,經常代理婚姻官司的北京天馳洪范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曉林表示,反傢暴現在有兩個明顯的問題,一是傢暴的認定標準,現在隻有婚姻法中規定瞭“施暴者主觀傷害的故意性、施暴手段的殘害性,以及損害後果的嚴重性”,這一標準過於籠統,不易認定,二是傢暴的種類,比如性暴力、財產控制等行為是否屬於傢暴現在認識不一。楊曉林建議在反傢暴法的制定中,應該擴大傢暴的范圍,同時明確認定傢暴的標準。
(原標題:北京海淀區法院:性暴力難以認定為傢暴)